主要是商谈代打合同的事。
一旦签订合同后,许诺将正式成为霍家全资控股的一家国际体育用品公司的推广大使,该推广大使可以不坐班,无底薪和五险一金,但在正式或者特定场合,只要代表霍家出场打拳,赢一场即可得到霍家奖励的10万港币奖金。
输了就一毛没有。
赛事颁发给获奖者的奖金福利归参赛者所有。
另外霍家还免费提供食宿以及医疗等配套条件。
本合同签一次三年。
许诺看了一眼后,大体并无异议,不过他觉得3年期限太长,建议缩短为1年,同时还要加上一条,若许诺一旦觉得比赛不合规或者对他有重大风险时,可以选择不参加。
这份合同严格意义上来说,并无多大约束力。
但具备一定的排他性,一旦许诺和霍家签订合同,就不能与其他人签订同类型合同了。
墨管家客气的表示要回去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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