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家老太爷在清朝的时候就是有名的岭南大状,专门帮人写状纸打官司。
再后来到了民国,杜家从岭南搬迁到香港,开始在这殖民地扎根,杜家也顺势转型,从传统的刀笔大状,变成了香港本土的皇家大律师。
除了杜春梅本人之外,她的细佬杜奉先也是香港有名的大律师,打赢过轰动一时的香港湾仔东城戏院“藏尸案”。
只是这杜大状恃才傲物,从不把别人放在眼里,平时走起路来都呼呼带风,趾高气扬。
恰好,这位庄家三少爷也是个怪胎,两人以前见过面,就针尖对麦芒---谁也不服谁。
这次,两人为了争夺这位丽池花旦金银花,更是大打出手,最后结果却是庄少拔得头筹,不但抢走了金银花,还当着众人的面儿落了杜奉先面子。
在香港,豪门望族,名人世家最是很讲究面子的。
尤其像杜奉先这样在法律界靠“名声”搵食之人,就把面子看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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