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兴王府的旧人。
我的父亲是陆州的一名进士,在世时曾任江陵知府,但后来因为任上出了些差错,面临入狱,是江王妃在锦衣司任副指挥使的父亲江大人出面说了公道话,最终保住了官身,贬去岭南为知县。
那时我十四岁,尚未婚配,本来有希望的门当户对的官户自然也是不会再有下文了。
江王妃为父亲送行时,怜惜我,便跟父亲说,想留着我在王府共同侍奉王爷,也不知父亲母亲觉不觉得委屈?
兴王身为先帝的皇子,当今圣上的弟弟,恩宠不断。就算是为王府姬妾,也不是寻常宗室姬妾可比,而对于当时的我来说,这已经是关照。
我们不可能不同意。
父母亲是出于让我有了安身之所,而我,是为了回报王妃的善意。
王爷比我大十二岁,王妃也大我十岁,在我眼里他们是半个长辈。我刚入府时王爷身边只有一位次妃,一位夫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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