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容

第三十七章【1 / 5】

晋朝的田法大多继承东汉,对士庶占田亩数和佃客户数有严格限定。

桓容下令丈量田亩、清查户数之前,仔细研究过晋朝法令。

桓氏为东晋高门,桓容出任盐渎县令,掌千户大县,官居从六品上阶。依照当朝法令,可占田二十五顷,有佃客三户,荫户二十。

对照南康公主给他备下的家当,一个六品县令的田产佃客只能算作零头。严格按照律法丈量田亩,放荫户归入郡县,桓容的损失绝不少于盐渎豪强,甚至超出更多。

然而,桓容不只身负官职,还有县公爵位,享五千户食邑。整个盐渎县的民户,甚至包括陈氏等豪强在内,都属于他的“佃客”。

这样计算下来,无论丈量田地还是放归荫户,对他没有半点影响。就算有人以此做文章,告到建康照样没有胜算。

仔细研究过法令之后,桓容不得不发出感叹,权势的确是个好东西。

既然对自己没有关碍,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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